法学(经济法)

培养目标:本专业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,较系统地掌握法学知识,熟悉经济管理及商务知识,具备运用法律处理各类案件的能力,基础理论够用、专业知识实用、能力强,并具有创新意识的德、智、体、美全面发展的高级应用型人才。    

主要课程:法理学、宪法、经济法、商法、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、民法、民事诉讼法、刑法、刑事诉讼法、知识产权法、国际法、国际私法、国际经济法、合同法、税法、房地产法、会计学、金融学、市场营销学、人力资源管理、商务谈判等。并设有实验、上机、实习实训、社会调查等实践(教学环节)课程。

就业方向:学生毕业后可在国家机关、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从事法律事务的管理、研究和教学工作,可在审判机关、检察机关、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中从事法律工作,特别适应在企事业单位从事法律服务工作,并可兼作文员工作。

可考取相应的资格证书:法律职业资格证书。

学位授予:可获得法学学士学位。

学制四年。本专业文理兼招。